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检察机关强化社会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监督 助力维护国家社保基金安全
时间:2024-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前3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有1885件。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

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多为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来实现“补缴”养老金目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金须有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一些违法行为人受利益驱使,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或利用虚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虚假劳动关系,以满足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既定条件,进而获取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如宋某、赵某等虚假诉讼监督案。2020年12月,某煤矿按政策要求需关闭,副矿长杜某具体负责关停工作。2022年上半年,宋某、赵某找到杜某,请求其帮忙以煤矿名义补买养老保险。为谋取私利,杜某明知宋某、赵某二人从未在该煤矿上班,仍与二人恶意串通,伪造劳动用工协议,虚构二人在该煤矿工作的事实。同年8月,宋某、赵某二人同时向法院起诉某煤矿,请求判决二人与该煤矿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宋某、赵某二人与该煤矿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二是一些案件有违法中介“职业化”参与,甚至形成产业链。所谓“中介人员”为谋利,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帮其寻找“虚构劳动关系”目标单位,伪造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实施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出谋划策。有的直接参与、充当虚假诉讼的当事人,甚至勾结有关人员进行非法操作。如,2017年,李某等40名无固定职业人员经人介绍或直接联系从事中介业务的焦某,向其提出代办社保意向。焦某收取“中介费”后,交给某废旧物品回收企业负责人王某3.5万元,要求其以该企业名义为李某等40人伪造2001年至2015年工资表等证据。2017年12月26日,李某等40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2018年1月5日,该仲裁委开庭审理,该企业委托焦某以其人事部门负责人名义作为代理人参加仲裁。庭审中,焦某对李某等40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未提任何异议。当日,该仲裁委作出40份仲裁裁决书,确认了李某等40人与企业之间存在长达15年不等的劳动关系。

三是部分社保领域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易衍生刑事犯罪。社保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包括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如刘某等27人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从事社保中介业务的张某收取刘某等27人每人1.5万元“中介费”后,找到某培训学校校长王某,给予其8万元好处费,由其以该学校名义为刘某等人伪造1995年至2018年工资表。后刘某等人以困难职工名义申请法律援助,并向法院起诉,张某的司机以该学校工作人员名义作为被告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在庭审中对原告诉求及证据未提出任何异议。法院作出27份民事判决,确认刘某等27人与该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刘某等人持上述生效民事判决办理了补缴社保手续,其中22人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领取了养老金。检察机关查办该系列案,纠正了错误民事判决,张某等人被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任何违法违规骗取或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持续加大对社保领域虚假诉讼个案、系列案件的查办力度,另一方面延伸监督触角,联合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等共同堵塞社保基金监管漏洞,规范补缴社保流程,助力保障国家社保基金安全。

结合监督办案,检察机关提示,补缴养老金参保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代办代(补)缴社保”等“非法中介人员”之言,更不要虚构劳动关系、参与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活动。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万年县是世界稻作文化发源地、中国贡米之乡,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这里依法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我们将按照“公开检务,展示形象,宣传法治,弘扬正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的定位,保障网站信息量,培育特色栏目,扩大覆盖面,提升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其宣传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使之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便捷平台,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心声的重要渠道。
  公示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通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版权所有: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93-3610765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万景东路南  邮编:3355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