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行“一站式”接待模式,由来访接待室统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举报、咨询案件办理情况。下面简要介绍我院基本情况及办事流程,希望能为您的来访提供方便。
刑事案件咨询须知
如果您需要咨询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请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为您联系办案人员。
控告、申诉、举报须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举报、控告、申诉。为了方便群众,我们有秘密接待、预约上门接待等不同方式,请您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为了避免突发状况,接待室设有监控录像,如果您需要秘密举报,请向接待人员提出,我们将为您提供“秘密接待室”。如果您需要领导接待可以在“检察长接待日”来访,也可以与来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联系,从接待室公布的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名单中点名要求接访或预约上门接访。
举报案件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主要部门职能及负责人:
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肖昭定 联系电话:0793-3832656
部门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政治部
部门主任:董云 联系电话:0793-3832656
部门职责: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部门主任:万珑 联系电话:0793-3610763
部门职责: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
部门主任:方益群 联系电话:0793-3610768
部门职责: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第三检察部(驻万年县看守所检察室、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部门主任:张卫忠 联系电话:0793-3610756
部门职责: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司法警察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单独设置,如中央有新的改革要求再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