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提升支部党建水平,着力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共进,推动重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创新理论学习 不断强化政治自觉
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五下午进行理论学习、每月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依托党支部、党小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厅内自学和“借助外脑”方式相结合,今年以来共举办四期重罪检察实务讲堂。
防疫期间学习不放松,以视频电话会等方式多次召开支部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
加强支部建设 打造模范机关战斗堡垒
组织开展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今年以来,分别以“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忘初心、弘扬优良家风”等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对今年以来有关核准追诉、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第一责任人、证据审查等热点问题进行学习研讨。找差距抓整改促落实,部署开展为期三个半天的“践行三个自觉,奉献重罪检察”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举行“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厅党支部书记为全厅党员发放“党员政治生日卡”。
除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外,支部与春节期间滞留湖北同志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沟通联系、了解情况。与今年新来厅工作的书记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困难,帮助协调解决。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锤炼过硬的重罪检察作风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每月定期填报落实情况。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有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并认真查摆重罪检察条线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厅微信群进行时刻提醒。
认真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向机关党委报送有关“灯下黑”专项整治问题、措施及分工。
坚持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推动重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战疫,研究制定《第二检察厅关于严格执行最高检防控疫情有关部署要求的实施意见》。参与起草检察机关疫情期间工作意见,对涉疫情犯罪定性提出法律适用意见。编写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第九批),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指导各地办理涉疫重罪案件,建立了涉疫情案件报告、应对和办理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代院起草《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就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
认真办理刑事抗诉、申诉案件。特别是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申诉案,提出详细的复查工作计划,开展实地复查工作,当面听取各方意见,核实被害人及相关证人的意见等,充分展现了“求极致”的工作作风。
组建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建立办理各类重罪案件、重罪检察理论研究、综合调研三类人才库。以青年理论小组为抓手,盘活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形成上下一盘棋,共谋重罪检察发展。
责任编辑: 高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