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对2021年度上饶市检察机关部分单位、集体和检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为加大激励力度,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奋力作为,推进新时代上饶检察工作“高质量、走前列”,结合省检察院《关于2021年度市县检察院业务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在2021年度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如下:
一、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考核中表现优秀,给予通报表扬的单位(3个)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二、在年度业务工作中表现优秀,给予通报表扬的员额检察官(9名)
万珑(女)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三、在年度工作中表现优秀,给予通报表扬的书记员(14名)
洪维娜(女)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书记员
希望收到表扬的单位、集体和检察人员以此为新起点,展现新的作为,再创新的业绩。全体检察人员要向他们学习,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精神血脉,夯实担当实干的工作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精神、智慧和力量。要紧扣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锤炼过硬本领,增强斗争精神,勇于自我加压,勤勉努力工作,积极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