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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助力湿地保护,让生态资源成为一座座“金矿”
时间:2023-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为切实履行生态公益检察职能,保护湿地,近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万年县林业局在万年县林业局召开联席会,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建新一行、万年县林业局张轶副局长一行参加会议,就如何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研讨。

张轶介绍,万年县是江西首批启动“湿地银行”建设的七家试点县之一,挂牌成立了江西首家“湿地银行”,并与某公司签订湿地指标交易协议,完成了全省首笔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这是万年县创新生态价值转换举措和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的一次有益探索。

廖建新表示,检察机关将在开展湿地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联合行政机关、乡镇等职能部门,重点围绕湿地保护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目前,万年县约1000亩湿地已经启动修复工程,全县在湿地库之外可修复、可交易的湿地达1000多公顷。万年县成立“湿地银行”后,将被动修复转变为主动修复,既可以有效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水质、提高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效益提升,又可以获得指标转让收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实现源源不断地“生金”,让原本闲置的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成为一座座“金矿”。

接下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继续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叠加优势,依法能动履职,开展法律监督,在保护湿地、服务美丽万年的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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