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上饶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积极主动抓好“三个规定”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当好表率、做好示范。2021年1-6月,两级院院领导填报287件,占比43.75%。
二是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告知、“三必填”等工作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每案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告知“三个规定”的有关内容。检察人员每月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当月情况,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案登记“三个规定”事项,并填写重大事项情况纸质记录表,随案入卷归档。
三是持续做好监督检查。逐月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列出落实“三个规定”23项工作清单,要求各基层院对照自查,市院进行督促检查,并通过点对点、通报等形式进行反馈。
2021年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656件,其中市院78件,占比11.9%;基层院578件,占比88.1%。主动过问26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三个规定”的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为平安上饶、法治上饶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