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尽早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4月19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侵害未成年案件中家庭监护问题,联合民政、公安为9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送上了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也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心理咨询,帮助其建立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进一步筑牢家庭教育防线,让缺失的爱回归本位。
活动开始前,未检检察官向涉案被害人及其家长介绍了刑事司法救助政策,并将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材料清单告知各位家长,引导其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随后,组织涉案被害人和家长完成我院制做的调查问卷(家长版)、(学生版),通过问卷调查为后续开展心理咨询提供针对性的参考。此次活动分为两条线,一是为家长上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二是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

未检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家庭教育中的理论、方法分享给各位家长,重点从青春期生理变化、青春期心理特点、青春期沟通技巧三方面展开,分析青春期孩子与父母产生冲突的原因,让家长更懂孩子。课堂上检察官引用大量的案例,从孩子如果早恋,家长如何说、如何做,引导家长接纳孩子、学会倾听、学会共情。现场家长或陷入沉思,或暗自抹泪,纷纷表示之前对孩子的关心太少,也不懂与孩子沟通的方式,遇到问题要么强制干涉,要么拒绝沟通。检察官希望各位家长回去后可以用课堂中学到的沟通方式尝试与孩子做一次心灵沟通,增进彼此的感情。

心理咨询老师让未成年被害人利用沙盘游戏摆出自己心中理想的家园,再根据被害人摆出的图案,结合调查问卷,综合分析其心理特点、性格爱好、家庭情况等,为其今后打算给出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有些被害人在心理咨询老师面前能敞开心扉,与老师充分交流,但也有个别孩子戒备心理比较强,暂时不愿与心理老师有更多交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会持续跟踪“一对一”的帮教。
活动结束后,我院向各位家长发出了《督促监护令》,根据案件情况找出家庭监护缺失的矫治点,提出对策及建议。督促存在监管缺失的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霾。

接下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继续大力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爱心企业的联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更好的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1、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属都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救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向直接办理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不论其户籍在本地或外地。
2、家庭教育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督促监护令:各级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