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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未检工作组携手,联合万年县教育体育局、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检查行动。
在此次联合检查行动中,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厨房的采购索证、台帐登记、设置布局、原料贮存、餐具清洗消毒、留样食品的时间等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督促各食堂要严格把控食品进货来源,不得食用野生动物以及未检测的大米、家禽类产品。
下一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未检+公益诉讼”的联合办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协同保护公益机制,监督支持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合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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