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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6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检察工作情况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为我县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1件13人,其中已起诉6件7人。

二是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保护万年良好自然生态,促进绿色崛起。主动跟进省检察院加强生态检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我县建设江西绿色崛起先行县、打造生态城乡添能助力。2016年,共受理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8人,已提起公诉5件5人。

三是全力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中心任务来抓,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先后抽调11名干警参与成立征收组、督查组、纪检组,全过程参与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征收组已完成原自来水公司宿舍全部16户签约工作,并已完成腾空验收14户;督查组先后督促32家相关单位成立涉公单位组,协助征收组对相关涉公人员开展征收工作,有力推进我县棚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着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80件241人,批准逮捕150人,受理公安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6件16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1件164人。办理未成年犯罪12件14人,发表量刑建议100余次,法院采纳率达90%以上。对每起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坚持案件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审查核实每件案件的证据,守住冤错案件底线,确保案件质量。2016年,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无错捕、撤回起诉和被判无罪。我院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质量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成为万年检察的一张名片。

二是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权益并重,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9件8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1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三是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对导入法律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时办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继续坚持检察长下访巡访和预约接访制度,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2件(次),办理刑事申诉1件,检察长批阅来信5件,接待来访群众39人次。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拓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做好信访尤其是重复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在坚持依法处理每件信访案件的同时,及时平复信访人员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加强文明接待窗口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充实接访人员,规范接访行为。2016年,我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涉法涉诉先进单位。

三、坚持有腐必反,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惩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终结4件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达60余万元。其中立案侦查的湖云乡张家村小组出纳许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30余万元一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二是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活动9场次,受教育人数800余人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625次,查询单位29家,查询个人1308人次。开展预防调查5项,结合办案开展犯罪分析3项,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5件。重点做好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扶贫和移民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联合县扶贫移民办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系统建设工作,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再次登记核查相关信息,确保贫困户的信息准确,制定的帮扶措施精准。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完善的预防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开展。

四、坚持公正司法,突出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院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着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法治万年建设。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行政部门移送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3件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次。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认为刑事判决裁定不当的提出刑事抗诉22人,提请民事抗诉1件,依法监督民事行政生效判决执行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7件。

三是加强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人,侦查机关均已变更强制措施。纠正混关混押6人(次),口头纠正违法行为6人(次),口头建议消除安全隐患6次,实现了无超期羁押、无安全事故的目标,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维护了监管秩序,保障了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认真落实“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狠抓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

一是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双轮驱动”,完善“党建+检务”工作模式,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周二学习日”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等系列纪录片,并先后开展“检察官讲堂”、“我的从检格言”等活动,以此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6年,我院公诉科长蔡明筱同志被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当选为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二是扎实提升履职能力。把全面提升队伍办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年共组织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举办的视频专题辅导讲座30次,选派参加全国民事行政业务培训、全国检察信息化新技术应用培训、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培训、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等业务技能培训27人(次)。

三是切实强化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积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人大的权威。2016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3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次。以强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为着力点,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平台。全年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程序性案件信息318条,公布法律文书124件,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知晓率。2016年前三季度,我院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检察系统第20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3位,已连续6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三位。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狠抓不放。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执法办案的实时监督和事后评价,突出办案质量要求,促进规范司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干警遵规守纪意识。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开展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情况专项检查、检风检纪督察13次,强化纪律约束,促进检风检纪持续向好。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省、市检察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目前,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已完成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工作,共有27名干警报名参加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司法责任制改革正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健康发展,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落实的还不够有力,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效果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诉讼法新增监督职能履行还有薄弱环节。四是纪律作风建设还任重道远,各种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身存在的不足,锲而不舍地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第十七次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万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执法办案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弘扬稻作文化、推动产业升级、打造生态城乡、建设幸福万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主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活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万年的绿水青山,护航万年绿色崛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秀美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促进扶贫政策落地惠民。

第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以平安万年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区别对待,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坚决查处发生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风险。严格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法制理念教育,真正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坚持建章立制和执行制度并重,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自觉接受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共同促进法治万年建设。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第四,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点提高自行发现、自行突破有影响有震动案件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第五,更加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深刻把握司法规律,以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生根。高质量完成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积极探索改革后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和办案模式,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工作质效。做好迎接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队伍思想不散,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不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检察职责,锐意进取,务实重干,为把万年建设成“上饶滨湖板块增长极、江西绿色崛起先行县、世界稻作文化体验地”而不懈努力!

关于《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2015年8月24日,省院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打造生态文明江西样板的要求,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措施,促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得到严肃查处和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江西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指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3.诉访分离制度:指将信访案件中的“诉”与“访”的信访案件分开处理的程序,有利于分清再审和信访申诉的界限,以便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权寻求司法救济。

4.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指人民检察院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和作出的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事由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的活动。

5.行贿犯罪档案: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行业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6.羁押必要性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7.检察公共关系建设:2016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努力赢得最广泛的支持。

8.司法体制改革: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内容。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万年县是世界稻作文化发源地、中国贡米之乡,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这里依法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我们将按照“公开检务,展示形象,宣传法治,弘扬正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的定位,保障网站信息量,培育特色栏目,扩大覆盖面,提升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其宣传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使之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便捷平台,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心声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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