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5日在万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明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0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向转型创新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检察保障
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要抓手,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按照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精神,开展“六清”行动,对办理的刑事案件线索进行彻底排查,重大疑难线索实行检察长带头领办、专人核查的方法推动涉黑涉恶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共打掉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6个,恶势力集团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在办案中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例如,本院办理的刘某能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刘某能等人以工程在其村范围内为由,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强行阻工等暴力、威胁手段,强揽多项工程项目,严重侵害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的打击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嚣张气焰,维护了基层政权稳定。
以主动问需服务为切入点,着力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与县工商联会签服务举措,建立企业维权点、为企业配备贴身“法治保姆”,积极开展“检企共建”“亲清护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通过开展法律授课、法治宣传活动,为民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高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治能力,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的护身符。全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对接服务80余次,召开检企座谈会6次,开展专项活动3次。通过非公经济维权联系点共受理企业诉求12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办案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发展,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严格审查批准逮捕的必要性,严格掌握起诉标准。我院对涉民企案件坚持“每案必审”,对民营企业家犯罪坚持慎诉和建议轻缓刑,做到精准有度。全年对2起民营企业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对1起民营企业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建议适用缓刑得到法院采纳,最大限度让企业家踏实办企业、安心谋发展。
以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工作重点,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骗取银行贷款等案件,有效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安全领域的传导,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万年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广、走访农村和社区等方式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与县金融办、县银保监会等单位开展座谈,跟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万年金融安全。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结对帮扶、资金支付等多种形式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连续三年荣获“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院驻村工作队队长洪家涛同志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在办案中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发挥教育、震慑作用。大力推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的建立,让追回的资金发挥效用。围绕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帮扶,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2020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司法救助2件,救助金额共计1.5万元。并与民政局及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了长远救助计划,在政策上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作相应的倾斜。依托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检察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做深做实做好。
以办理涉疫案件为工作重心,着力营造疫情防控的法治环境。依法精准履职,坚持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快捕快诉。坚持“非必须、不接触”原则,灵活运用信息技术受理案件、接待律师、远程提审,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加强指挥协调和统筹安排,40余名干警积极参与到社区值守、防疫宣传中,全力以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及时更新司法理念,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积极打造新时代 “枫桥经验”检察版。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以案件化办理方式逐案做好群众控告申诉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七日内回复”工作实施细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质化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确保老百姓感受到认真负责、担当实干。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检公、检法、检司对接,着力推动解决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搭建检民联系平台,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线上线下检察服务中心和远程视频接待系统,方便群众充分表达各项法律诉求。同时,依托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诉求。我院坚持快速办理原则,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全程跟踪指导,深入到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实地进行调查了解,实地察看情况,并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科学客观评价是否应该救助和救助的金额,实现应救助对象全覆盖。2020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2.1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用司法温度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我院精心打造“彩虹花”未检工作室,致力于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第一,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做孩子的守护神。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件11人,起诉12件14人。第二,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将“熊孩子”管起来。如在办理某中学在校学生张某、李某盗窃案中,认真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二人在考察期内均考上了大学,认真履行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责。第三,综合运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为孩子撑起保护伞。全年共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3次;涉及城镇及乡村中小学总计12所,惠及学生总数超过2千余人。第四,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立足监督职能,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落实检察责任。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引入爱心企业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人生,重返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与爱心企业共同制定并签发观护帮教基地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实施细则,通过与爱心民企联建,落实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助力行业清源。我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注意审查发现相关行业、领域在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22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用检察建议“银针”直刺社会肌体的“穴位”、“病灶”,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助推万年社会治理取得实效。如本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和审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本县交通领域存在私家车违规经营,争抢客源、辱骂殴打外地旅游大巴车司机,客运班车随处随意拉客载客等乱象,导致客运市场秩序混乱,极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为使检察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检察建议书》发出前,我院专门成立调研组,针对办案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问题,深入走访调研和座谈后,向万年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万年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从严从速整改落实,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目前,我县客运企业的客运市场经营环境和车辆软环境的竞争力越来越好;促使旅游客运市场形成良性竞争,推进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稳定发展。在办案过程中,我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案,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为奠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检察基石
做优做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最高检、省院的有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公安机关自2014年以来的刑事诉讼“挂案”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受理336件,办结226件,对未清理完毕的“挂案”进行逐案分析,对于清理方式有分歧的“挂案”进行充分会商。对于因犯罪嫌疑人外逃等原因暂时无法进行清理的,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侦查终结;对证据确实、充分的建议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监督公安机关及时撤案,避免部分人员长期处于“犯罪嫌疑人”状态而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营造最优的法治营商环境。目前万年的工作成效在全省检察系统和全市工商界内被高度称赞。
做好做细,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常态监督,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监管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扎实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件。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书面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0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10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下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认真部署、迅速行动,使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今年积极开展这项工作11次,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做深做精,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完善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办理生效裁判监督申请4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件,经审查,对认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认为没有错误的案件,通过说明理由、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裁判权威。认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聚焦严重损害公民、组织实体权益及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领域,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对列入挂牌督办、清单管理的有实质性化解可能的申诉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包案负责,集中攻坚。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化解矛盾纠纷。比如:我院为丁某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听证。通过召开听证会让多方人员参与,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以法为纲,以理动情,共同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找到当事人上访的症结,最终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联合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我县16个行政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既强化了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作用,又推动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做稳做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加强各部门的内部协作,从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污染生态环境案件中寻找线索,及时梳理,对线索分类建档,进行摸排,掌握情况。全年受理线索78件,立案7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6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民生事业保驾护航。2020年,我院在农村供水工程、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消防车通道、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在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层运转等领域持续发力。促成相关行政部门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兴建农村饮水(自来水)工程5个,7个自然村告别喝自备水井水的习惯,农村饮水安全得到质的提升。促成12所学校完善食品安全硬件配套设施,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成3个住宅小区强化日常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消除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
四、全面落实改革部署,为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检察动力
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关键,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下功夫,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突出实效,业务职能配置不断优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专业化办案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员向办案一线回归的改革目标。推动司法办案扁平化管理,突出员额检察官主体地位,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615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依法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积极探索,认罪认罚工作持续深化。我院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详细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真实性和自愿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检法座谈会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成有效共识,就办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14件301人,适用率达92.9%。
提高办案质效,全力优化检察环节“案-件比”。从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审核把关等方面入手,不遗余力狠抓“案-件比”,实现万年检察司法办案GDP—“案件比”的全市最优。通过每月核心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强化工作措施,督促检察官转变“过得去”的办案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与县公安局通过共同会商,建立了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规范提前介入实质化程序,将提前介入工作以案件化办理,提前介入后不定期跟踪问询侦查情况,增强引导和监督侦查活动的实效。同时,将检察环节“案-件比”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案-件比”长期居高不下的检察官,分管领导视情进行约谈,分析具体原因,倒逼司法理念转变。2020年,我院案件比1:1.198,居全市第一。
五、突出严管厚爱并重,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提供检察活力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一是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始终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按照政治立检、业务兴检、科技强检的要求,采取“党建+”的工作模式,通过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打造一支充满朝气、担当实干的队伍。二是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时刻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忠诚、干净、担当”上,认真将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检察领域的落地落细。三是着重年轻精英的培养。坚持把加强青年精英的选、调、培、育作为重点,不断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全力打造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快车道”,通过大力提拔重用德才兼备、担当实干的年轻干部,树立积极正面的用人导向,培育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引领全院干警提升“精气神”,增强“正能量”。
加快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坚决落实落细张军检察长“坚持质效为重、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动态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的要求,以求“极致的”的精神,加快探索业绩考评工作的创新,不断调整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机制完善与运用,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和成效。
通过考核把不能胜任办案、不能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比出来、退出去,让优秀的检察官觉得有动力,让不能胜任者有压力。目前,我院共有4名员额检察官主动退出员额,占比30%,平均年龄为56岁。通过遴选已有5名青年业务精英选入员额检察官序列,平均年龄为33岁。目前员额检察官平均年龄从50岁降至40岁。
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院聚焦“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持之以恒推进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把队伍教育整顿查摆问题整改与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联动整改结合起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上下贯通,逐项销号,一体整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抓好廉政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党纪法规学习、现场警示教育和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织密织牢监督网。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案件,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坚决做到“零容忍”。
六、围绕强化检察公信,为塑造阳光检察提供全方位监督体系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接受专项评议,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用心办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受人大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工作建议,切实把代表的监督支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工作座谈会、公开审查听证、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与工商联、工业园区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经常性联系,推动民主监督常态化。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接受监督,规范、完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程序,案件文书公开243件,同比上升20.29%。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听取辩护意见304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诉讼信息推送等服务65次。依托万年检察公众号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讲好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不够强,对万年高质量发展的贡献还不够高;二是司法办案方面,“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仍有待加强;三是在法律监督方面,监督力度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需要,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弱项短板,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的工作打算
2021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意义重大。我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决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检察工作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敢于担当,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重点围绕“六稳”“六保”、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任务,优化、强化检察保障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聚焦办案,在司法为民上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细查的力度,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突出主业,在强化监督上务实作为。立足宪法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抗诉、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更新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政治引领,在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推进检察履职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以能力和绩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从上海石库门到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希望,越过百年的急流险滩和惊涛骇浪,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新的一年,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认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谱写新时代万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