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叔叔阿姨,我能在‘张妈妈’这里很开心。请放心,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反省自己,努力学好一门技能,回报社会,不辜负你们的帮助与期待。”

今年刚满16周岁的小红(化名)家住贵州某山区,初中毕业便辍学在家,父母离异无人监管。一次偶然机会,结识了在万年工作的老乡罗某。罗某表示在万年可以找到工作,其跟着罗某来到万年。因身上没钱,便盗窃了他人手机。案发后,万年县公安局移送万年县检察院审查逮捕。经审查,小红作案时未满18周岁,系初犯、偶犯,且已归还手机,我院决定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处理。考虑到小红家远在贵州山区,家庭困难,往返路途遥远,在万年又无亲无故。我院联合县妇联、民政、公安等机关、团体,共同前往我院爱心观护企业万年县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本着预防犯罪、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经过协商沟通,万年县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很快答应并为小红提供工作和食宿。随后,一行人带领小红参观食堂和住宿地点,民政部门还专门为小红提供了棉被等生活物资。
近年来,万年县检察院着力打造未检工作保护性办案、修复性救助、社会化帮教、多元化普法的“四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铺就阳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