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打造模范机关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省检察院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1月26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障力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决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美丽江西建设。

强化一体履职

《意见》以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从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做优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强化环境资源民事检察监督、加强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的主要办案领域、监督重点等予以明确,形成“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工作合力,积极构建融合履职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制度。

力求务实管用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近年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灵活选择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方式、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助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四个方面,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作出具体指导,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保障

《意见》从争取重视支持、强化内外协同、注重公众参与、加强科技赋能、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五个方面,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更好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夯实基础。

体现特色品牌

《意见》强调,江西是唯一兼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的省份。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基本政治要求和重要履职实践。《意见》对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周等江西特色司法实践经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中的运用,予以进一步明确和推广,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光临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万年县是世界稻作文化发源地、中国贡米之乡,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这里依法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我们将按照“公开检务,展示形象,宣传法治,弘扬正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的定位,保障网站信息量,培育特色栏目,扩大覆盖面,提升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其宣传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使之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便捷平台,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心声的重要渠道。
  公示公告  
·2025年第三季度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情况公示
·2025年第二季度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情况公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拟聘用书记员公示
·2025年第一季度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情况公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示(第二批)
·省考来了!万年检察机关招2人!
·江西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打造模范机关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省检察院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时间:2024-04-10  作者: 

2024年1月26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障力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决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美丽江西建设。

强化一体履职

《意见》以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从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做优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强化环境资源民事检察监督、加强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的主要办案领域、监督重点等予以明确,形成“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工作合力,积极构建融合履职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制度。

力求务实管用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近年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灵活选择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方式、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助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四个方面,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作出具体指导,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保障

《意见》从争取重视支持、强化内外协同、注重公众参与、加强科技赋能、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五个方面,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更好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夯实基础。

体现特色品牌

《意见》强调,江西是唯一兼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的省份。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基本政治要求和重要履职实践。《意见》对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周等江西特色司法实践经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中的运用,予以进一步明确和推广,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版权所有: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93-3610765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万景东路南  邮编:3355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