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万年县汪家乡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窨井盖安全管理职责案、万年县石镇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窨井盖安全管理职责案、万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怠于履行通讯业窨井盖安全管理职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主题
就窨井盖安全管理进行公开听证。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5时00分。
三、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及参与方式
召开地点: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听证室。
参与方式: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如报名参加旁听,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16时前报至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吴文庆,电话:0793-3836697)。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