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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信访制度,是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基层检察院,认真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在基层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多年,切身体会到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法信访工作要“五得”。
一要站得高“认识”,“小题”必须要“大作”。做好涉法信访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维护国家司法严肃性、公正性的根本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来信来访案件中,往往绝大多数是当事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理有争议或不服的事件和案件。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信访检察院,就是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尊重和信任,对检察机关寄予了希望。应充分认识到涉法信访工作,是建立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是畅通体察民情、为民解难的途径。通过涉法信访工作,可以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公正司法情况,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为依法有效监督执法提供第一手材料;做好涉法信访工作,能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能体现民主法治社会人人享有平等人权和尊严。尤其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城市化、市场化、多元化稳步迈进,社会发展的过程逐渐积累矛盾并日益加剧,如果不注意化解,甚至堵塞矛盾释放通道,就可能会出现“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华,出现“井喷”或“堰塞湖”。因此,“信访无小事”,“小题”要“大作”。
二要拿得出“真功”,“打铁”务必要“身硬”。信访反映的问题多与政策有关,解决信访问题固然要依纪依法。这就要求接访干警,十分注重学习,熟悉掌握和熟练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打铁必先自身硬”。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要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检察干警参训,接受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让他们熟悉业务流程,掌握办信办案技巧,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出台激励机制,鼓励检察干警自学,激发其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增强自主学习的自觉性,让检察干警把学习当成工作的自觉习惯。二是强化多岗锻炼。检察干警不但要成为掌握政策、法规的“专家”,还要成为善于沟通协调的“全才”,因为每处理一起信访,都要牵涉各行各业相关的政策规定,不熟悉这些规定或是完全不懂这些规定,势必难以让群众满意。有意识地让检察干警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工作中去,以“实践的大课堂”培养其破解难题的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三要放得下“架子”,“盛气”绝不可“凌人”。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管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是否反映的问题有道理,都要耐心热情接待,做好析理说法和稳控息诉工作。让信访渠道成为上访群众释放怨气,诉说冤屈,表达诉求,逐步化解矛盾的通道。接访干警切忌耍官腔、摆架子、盛气凌人,显示高人一等。合理的要求正面答复,不耍滑头;情况待查的,要明确答复时间,不能让人遥望无期;无理取闹的,既要坚决回绝,不可无原则迁就,又要讲清法律和政策,讲究答复技巧,尽量使其能够接受,避免矛盾激化。一些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群众,心里往往比较紧张,当干警询问有关情况时,对方很可能把原来已经想好的话题突然忘掉,于是说话结结巴巴,词不达意;有的上访者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的话,见到干警后便竹筒倒豆般地说起来,事无巨细,喋喋不休;而集体上访则一般是矛盾激化的反映,上访者或多或少带有一股难以按捺的冲动情绪。遇到这些情况,干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所表现出来的热情、礼貌给对方的是一种依靠感和温馨感,对方会将接访者视为可信赖的人,反映情况就更自然、更真实。真情感化,真心交流,才有望缓解积怨,化解矛盾。对待群众提出的种种要求,要先顺应其感情趋向,承认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处境令人同情、要求有合理的部分等,待群众情绪稳定后,再引导群众认识事情的复杂性、解决的难度以及所提要求中存在的不合理性,向上访者表示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高度重视和足够把握,让对方相信解决问题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相信总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四要分得清“是非”,“敷衍”不可能“了事”。一些特殊的上访户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上门纠缠,除了其本人解决问题心切外,主要是接访者答复不果断或乱许愿造成的。干警在接访时,有两个大忌:一忌推上推下“敷衍”。只要是自己管的事,就要负起责,就地处理,不要推给上级院或别的部门、别的领导,让上访者做无谓的“衙门旅行”。 对于上访者来说,推诿和扯皮之举是他们最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干警应当明确,接访是联系群众、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的一条重要渠道,必须真正地予以重视。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上访群众,认真了解和处理问题。二忌含糊其词“许愿”。上访者提出要办的事,能办就能办,不能办就讲明不能办的原因,给予明确答复,切勿吞吞吐吐、模棱两可。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机关信访部门不是一个简单的接待站或收发室,而是一条联系党和群众的重要纽带;干警不是单纯息事于人的 “和事佬”,而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政策法规的执行者。只有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辩证统一,坚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们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五要看得开“功利”,“劳苦”不一定“功高”。信访工作事无巨细,大的事关党纪国法,小的鸡毛蒜皮、东短西长。而在做信访工作时,有两种情况,需要正确面对。一是“费力”不见得“讨好”。有些问题干警想尽各种办法,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有少数群众不理解、不满意,越级上访,没完没了地死缠硬磨,无理取闹,甚至把“怨气”撒到干警身上。面对这种情况,干警一定要忍耐克制、稳定情绪,神情自若、坚持原则,冷静处理。既不能任其纠缠,也不能拒之门外,撒手不管,更不能采用高压手段,引发上访者的过激言辞或粗暴行为,造成双方的情绪对立。要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言词要慎重,语气要果断,态度要坚决。二是“劳苦”不一定“功高”。信访工作往往比较枯燥、烦琐,不像反贪、公诉办案部门那样“风风火火”。特别是个别信访人胡搅蛮缠,无理诉求,重点时段就“赴省进京”,领导也不满意。这就要求我们看得开“功利”,始终以平常、豁达的心态,挺得住压力,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冷静地面对各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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