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
刘某荣在上家兰某的指派下来到安远县经营门店“××太阳公社”,以发传单、送鸡蛋、请吃饭旅游、口口相传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人在其店内投资,并宣称收益高,甚至有翻倍返利,一开始确有部分返利,随后就停止返利。至该店关闭,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多万余元,造成至少五十余名中老年人经济损失高达150多万元。
刘某荣被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法院。最终,刘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据悉,兰某等人不仅在安远县,还在赣州市其他县市开设相同门店,各县皆有不少中老年人“中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