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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万年县检察院查处了该县石镇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祝某挪用公款一案。办案检察官经多次回访发案单位及各乡镇新村办进行调研,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发现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在监督管理、财务制度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该院随即向县新村办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全县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预防乡、村干部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违法行为,并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接受群众监督。
检察建议发出后,立即引起了万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万年县以石镇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祝某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由万年县分管新村办的县领导牵头,联合纪委、审计、财政、县新村办成立万年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整治检查组,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对2010年以来全县各个新农村建设点申报、审批、分配、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万年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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