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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积极释放司法善意,体现司法温暖,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察,按照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部署,4月14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之间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故意轻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卫忠主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代表、乡村干部代表和犯罪嫌疑人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听证员与参会人员名单并介绍听证纪律和与会人员权利义务。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以及 本案拟相对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说明。
“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不代表没有犯罪,更不是放纵犯罪,是本院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的举动,今后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故意伤害的严重性,引以为戒……”听证会上,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谆谆告诫与殷殷期盼。
由于被害人身在外地,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听证会上通过电话联系,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经过闭门评议形成听证意见,与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听证评议意见,均赞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是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的充分体现,是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的一次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还将继续落实公开听证工作制度,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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