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展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担当,2022年1月11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到场陈述。案件承办人韩志仲主持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审查经过以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证据做了详细的阐述,同时传达了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落实“六稳六保”的工作精神。我院认为宋某某已经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未遂、从犯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与会听证人员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既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温度。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次机会,在此我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在今后的企业经营过程中,我一定学法、守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最后承诺。

案件承办人表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今后,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平等保护”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万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