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的规范管理,保护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2019年9月下旬,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与教体局联合对万年县辖区托幼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发现有10家托幼机构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且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隐患,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此,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向乡镇政府、公安局、教体局、市管局、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邀请县政府党组成员江培祥、教体局、市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关于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调度会,通报了万年县检察院调查了解到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检察建议进行情况说明,并商量研究推进下一步的工作。

2019年12月11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无证幼儿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召开了无证幼儿园联合整治工作推进会,所有参与整治活动的相关职能单位均参会。县政府党组成员江培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对近期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工作形势进行了研判,并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无证幼儿园实施强制关停的具体细节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会后,各职能部门一起开展未注册幼儿园整治行动,于11日——12日联合有关乡镇政府和中心小学依法责令在12月18日前主动关停10所未注册、整改不合格的幼儿园。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分工明确。县教体局负责下发《关于商请配合取缔无证办园联合执法工作的函》《家长告知书》;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现场家长的解释劝导工作;有关乡镇和中心小学负责做好接送时段家长告知和学生分流、对拟取缔幼儿园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
通过整治活动发现我县有10所违规幼儿园均存在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场地简陋、教学设备不达标、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这10所幼儿园被取缔后,县教育行政部门已根据家长自愿,妥善将孩子就近安排到有办学资格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万年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对此事进行跟踪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彻底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沟通协调、联合执法等,成功地办理了万年县首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妥善解决了近300名幼儿的学前教育安全问题,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