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欠缴土地出让金数额巨大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现已全部收缴到位。
经查,2014年1月蔡某某拍卖竞得63.43亩住宅和商业用地,并与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下同)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蔡某某应于2014年4月10日前交付1.65亿元人民币土地出让金,但截止到2018年8月,蔡某某仅缴纳了8500万土地出让金,剩余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一直未缴纳。蔡某某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发现此情况后,朱明星检察长高度重视,将该案作为重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来办理,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协同办案。走访自然资源、住建、财政、法院等多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核查事实。2018年8月28日,我院向监管单位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措施收缴土地出让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2个月的回复期满后,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并未将蔡某某的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缴到位。2019年4月我院就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向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层报审批,2019年11月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层报审批。在省院审批过程中,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及蔡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催收蔡某某未缴的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2019年12月3日,蔡某某交齐土地出让金共计1.65亿元人民币。据此,8000万元国有资产已成功收缴,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
行政公益诉讼不以追求起诉为目的,我院为了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诉前程序成功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国家利益,展现了“公共利益代表”的形象,坚定了我院维护公益的决心和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