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语】
一直以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万年检察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万检队伍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近年来,有多名干警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检察官”、“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法治人物”、“全市侦查监督能手”和“万年县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他们身上体现着检察人的使命责任、担当作为,发挥着模范作用,并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为身边的人指明前进的方向。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万年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开设【万检榜样】专栏,通过此栏目陆续推送万检先进典型事迹,推进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促进干警继续努力创造新发展,并让广大群众共同见证我院队伍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果。
邓秀炳,男,出生于1984年11月,江西万年人,中共党员,现任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邓秀炳同志,先后任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侦监科科长、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十年反贪岗位的磨砺,三年刑事检察工作经历,使他既具有侦查的深邃思维,又具有审查的广角视野。朴实、认真、正义,是他为人处世的标签。多年来,他从一名助理检察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朝着优秀人民检察官的梦想奋进。他的勤奋踏实获得了组织的肯定,2012年被评为万年县劳动模范,2017年获上饶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
反贪反腐 十年磨砺一剑
2007年,刚刚从校园的象牙塔里出来,邓秀炳考入了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反贪干警,从打印文书、统计报表、起草总结等内勤工作做起,在那个略显琐碎和繁忙的岗位上,他默默无闻地干了六年,因为他明白,选择做一名检察官就要力争做到最好,打好基础、厚积薄发才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他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利用内勤熟悉案件情况和数据情况的优势,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地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竞赛,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进行着能力储备。2011年以来,他先后主办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46人,期间还协助省检察院和省纪委办理了数起大案要案,获得了上级和同事的肯定,2012年被评为万年县劳动模范。

刑事检察 坚守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后,邓秀炳从侦查到审查,担任侦监科科长,变换了角色、更换了岗位,但始终没有变的是他那份检察为民的情怀。他常常告诫自己: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谨慎拿剑,不能草菅人命,更不能私开“绿灯”,要真正做到立场公正,无我无私,才能真正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才能在司法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中,确保每一次的司法办案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捕诉一体化改革之后,邓秀炳成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青年主力军,他先后审查刑事案件270余件。
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检察官的客观公正的立场,倾心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多名被害人获得了赔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2018年,被害人赵某某儿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法院判决后长期得不到执行,赵某某自己也身患癌症没钱治疗,为了保住年轻儿子的生命,赵某某倾家荡产后无力维继高额医疗费,遂多次上访。万年县人民检察长朱明星接访后高度重视,将该案交由邓秀炳检察官跟进办理。邓秀炳先调取了民事判决书和向被害人赵某某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然后再与法院进行了细致沟通,法院讲述了其执行的难度和无奈,邓秀炳与法院沟通后,由法院将线索移送万年县公安局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办理,邓秀炳经请示检察长后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法院执行人员组成办案组详细调查了被执行人员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财产、收入以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并且调查了肇事车辆购买时间、资金来源、购买保险、挂靠单位及该单位的资产等情况,经过侦查发现李某某在法院判决前故意离婚、有稳定的收入但从不使用银行卡的情况以及发现挂靠单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双管齐下,对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对挂靠单位财产进行查封扣押。通过刑事打击和强制执行,被害人赵某某一百余万元的判决金额基本得到了执行,后检察院、法院和民政部门又通过救助资金对被害人赵某某进行了救济。事后,赵某某一对老夫妻满脸流泪拉着邓秀炳的手说:“谢谢你,不是你们这么尽心尽力,我儿子的医药费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邓秀炳安慰他们说:“这是我的职责,都是应该做的!”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孜孜追求的大目标,更是融进在每一个案子的小细节。

扫黑除恶 依法严厉打击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邓秀炳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邓秀炳担任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协助办理了万年县第一起涉恶和第一起涉黑案件,之后又承办了大量涉黑涉恶案件,积极深入推动了万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在办理苏某某涉黑案件过程中,邓秀炳等检察官在检察长的带领下,提前介入侦查,通过驻地阅卷和与侦查机关沟通,提出了补充取证意见100余条,之后又与公安、法院沟通座谈十余次,为了争取时间做到不延不退,常常开会、阅卷到凌晨。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和把握与法院沟通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请示,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指导和支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有效的沟通,为案件的顺利起诉夯实了基础,在办案同时,积极摸排了6条线索涉嫌犯罪和保护伞的线索移送给县扫黑办处置;对侦查机关不当履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条;针对该案中基层党组织不客观出具材料等问题,向当地政府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做好违法犯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万年县法院充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廉洁自律 尽显检察本色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在廉洁自律上,邓秀炳对自己始终要求的很严、很严,为了时刻保持自律,坚持做到“三个常”:一是常鸣警钟。通过经常性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使自己时刻绷紧廉洁从检这根弦,做到自警、自省,慎行、慎友。二是常温法纪。通过反复学习党规党纪,以纪为尺,衡量自己的工作生活,使工作中不掺和闲杂之事,办案中不琢磨分外之情。三是常守规矩。把规矩作为工作惯例,作为行为守则,不仅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还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和请示汇报,做到不越权、不越级、不漏级,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作为防腐剂,真正做到廉洁在心,谨慎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