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江西省第十一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未成年在校学生法律意识,9月18日下午,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万年县委、万年中学共同开展了“法律护航青春、模拟法庭进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活动开展前,同学们收到了由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彩虹花工作室出品的《法律护航青春 模拟法庭进校园》课堂导学,导读手册分四部分组成,内容主要包括万年县检察院未检工作的介绍、彩虹花工作室的由来及主要纪事、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案例释法。检察官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详实的案例分析让孩子们了解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职能,同时也告诉孩子们违法犯罪可能带来的后果及遭遇权利被侵犯如何去获取法律帮助等知识。







正式活动分两部分组成,第一场活动先是由学生参演校园情节剧,情节剧的内容是一名中学生由于沉迷网络无钱上网后临时起意盗窃她人手机被发现,遂拿起口袋里的手工刀威胁对方,后被路人制服。检察官根据剧情提出问题:该案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属于犯罪,到底是盗窃还是抢劫?带着疑问,同学们观看第二场的模拟庭审,由扮演的学生根据剧本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说出台词,进行表演。检察官穿插整场庭审中,对台下观众进行有奖问答,让学生们掌握简单的法律知识,让学生主动思考、循序渐进地掌握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盗窃罪、抢劫罪的区别,让学生们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

各位同学、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来到拥有98年历史的全省重点中学、美丽的万年中学,今天,我们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宣讲人,一进入学校就感受到整个校园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也感受到同学们的朝气和热情,特别是你们的校训“崇德尚学、芳润万年”,让人肃然起敬。自担任万年中学“法治副校长”时起,我很荣幸成为万年中学的一员,这是我的荣誉,更是我的责任。今日之风华少年,明日之国家未来、民族希望、社会栋梁,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帮助同学们系好人生的纽扣,很有意义。今天,我和同学们谈一谈“培养法治意识、系好人生纽扣”的问题。
下面,我想讲三点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树牢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本质就是规则意识,是指崇尚法律、认同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和意识。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常说的: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也是公民个人法律意识的基本要求。在这里,给大家说一个基因编辑婴儿事件: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科研团队,通过编辑技术修改人体胚胎基因,催生出一对分别叫露露和娜娜的婴儿,引起一场社会舆论风暴。究其原因,就是这对被编辑过基因的婴儿,虽然对艾滋病病毒有免疫力,但人体基因会发生不可逆的变化,编辑基因如果遗传下去,未来后果无法预测!大家知道,在发达国家医学界这项技术早就明令禁止临床试验,科技部、原卫生部、原国家卫计委等部门都有约束此类临床试验的要求,这项试验既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也违反了国家行政规章,属于违法行为。2019年12月30日,“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州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三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讲这个事例,目的是想告诉大家,科研不是没有边界的,无论你的科研成果多么先进,都应该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各行各业都必须讲规则、守底线,每个公民都应该有规则意识,讲行为规范。而法律就是一种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家教家规、校规校纪、乡规村约、职业操守、法律规范,等等。这些规范都有约束力,校规校纪管学生老师,职业操守管不同职业的人。其中,法律是国家制定认可的行为规范,它规定一个人可以干什么?禁止干什么?违反了怎么办?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违法犯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可见,我们生活在一个规则无处不在的社会,就要遵守规则、守住法律底线,不要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我行我素,不然就会摔跤、栽跟头。
二、知晓法律边界
十六七岁的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心理成长发育期,朝气蓬勃、求知欲强,但也因涉世不深、经验缺乏,因为不懂法、不知法,有时不知不觉、无意识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需要我们格外关注、及时提醒。需要强调的是,很多人以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种误解!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于死刑。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因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罪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属于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也应由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下面,我重点就学校、家长普遍关心的,比较常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作个简单介绍,主要是为了引导大家严格守法、自觉用法,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举止,确保行走在正确的人生轨道上。
第一,珍爱友谊,杜绝欺凌。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了涉及校园安全类犯罪365人,提起公诉797人,案件类型主要有4种:学生之间的校园暴力与欺凌,校外人员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学生,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犯罪、学校教职员工侵害学生等。这其中,涉及校园暴力与欺凌犯罪被提起公诉的就有458人,占校园安全类犯罪的57.5%,可见校园暴力与欺凌离我们并不遥远。校园暴力与欺凌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身体、语言、精神等方面的伤害,特点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以暴制暴。发案起因大多是同学之间琐碎矛盾处理不当,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被害人防护意识不强,等等。校园暴力与欺凌,轻则会受到批评教育,重则会受到行政治安处罚,一旦触犯刑法,如果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第二,理性上网,循规蹈矩。网络可能是拯救我们的天使,也可能是让我们堕落的恶魔。正像硬币的两个面,一方面,网络拉近了时空距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又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网络犯罪在逐年上升。比如,常见的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传播网络色情、贩卖违禁物品、侵害他人名誉、侵犯他人隐私、制造网络病毒、黑客盗窃财物等。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看似人们有随心所欲的自由,但同样不允许有法外之地,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底线的自由。如果有人把“网络自由”当成“为所欲为”的理由,那必将会自食其果!说这些话,不是阻止大家上网,而是提醒同学们理性看待网络世界、网络科技,一方面不要成为涉“网”犯罪的施害者,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成为涉“网”犯罪的被害人,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边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筑牢防线,远离毒品。毒品泛滥是全球性问题,也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毒品的危害相信大家早有耳闻,概括起来主要有:毁灭自己,沾毒即刻上瘾,进而产生依赖症,对人体造成极大、不可以逆转的破坏,结局便是走向死亡:祸害家庭,一旦成瘾便会陷入癫狂状态,六亲不认、道德沦丧,结局便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涉毒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比如,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大部分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青少年吸毒成瘾的,也要进行强制性戒毒。青少年涉毒情况表现最多的有三种。一种是吸食毒品,为了满足刺激,尝上几次即刻上瘾,最终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另一种是非法持有毒品,明知是毒品,出于吸食的需要或者帮助他人藏毒,达到一定的数量即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有一种是认为毒品来钱快,以至于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因此,未成年人务必远离毒品诱惑,务必杜绝好奇心态、侥幸心理,万万不能为寻求一时刺激而去盲目尝试,否则一旦染上毒瘾,人生就会万劫不复!请大家牢记,毒品是人间毒药,是人类的敌人,对毒品我们要坚决说“不”!同学们,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同学们,你们一定要铭记三点:牢记法不可违,争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争做法律的自觉遵守者;牢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争取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同学们,日常生活学习状态很重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关键,一定要做到“八要八不要”:
(一)要好好学习,不要逃学辍学;
(二)要刻苦学习,不要沉迷玩乐;
(三)要按时回家,不要夜不归宿;
(四)要文明礼貌,不要恃强凌弱;
(五)要慎重交友,不要受人蒙骗;
(六)要听父母话,不要自以为是;
(七)要尊重老师,不要不服管教;
(八)要诚实守信,不要弄虚作假。
最后,希望大家在追求成功的路上知法明德、遵法守纪,在勤勉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在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