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活动,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企图干扰换届选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期,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卫忠带领检察干警分别走进东郊派出所、裴梅派出所、梓埠派出所、青云派出所、大源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对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监管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在专项检察活动中,我院对辖区内10个派出所共22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以及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检察干警细致查阅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监管情况,查阅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档案,对法院、监狱是否依法交付相关法律文书,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是否按时报到,监管单位是否建档管理,是否告知其权利义务,是否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是否通知本人,并向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监管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存在档案登记不规范、未及时公开宣告等方面问题。针对个别派出所存在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疏于管理,法律文书不全、档案材料不齐等问题,检察干警当场进行反馈,并提出纠正意见,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指出,要求监管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切实摸清底数,规范建档立制,严格按照“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的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并及时建立与相关部门、村(社)组织的衔接机制,切实防止漏管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行使政治权利等现象出现。督促派出所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