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4.16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活动如期开展,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了一场既坚持科学防控,又注重人文关怀的“4.16双维护”专项活动。
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卫忠率领驻所检察干警深入万年县看守所,开展“4.16双维护”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制作双维护宣传手册100余份,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驻所检察工作职责、“被监管人员权利和义务”“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相关法律条文”“开展举报投诉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等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发放给在押人员,并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使被监管人充分了解驻所检察室的职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同时适时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向被监管人宣传检察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解答在押人员的相关提问。

二是开展一次谈心教育活动。驻所检察人员与部分在押人员代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在押期间的日常情况,了解其权利维护及监管活动情况,为他们释疑解惑,缓解情绪和心理压力,掌握其思想动态。高度重视被监管人心理疏导工作,对重点被监管人员进行针对性谈心谈话,掌控被监管人的情绪波动情况,及时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是开展集中受理诉求活动。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驻所检察人员会见了有诉求反映的在押人员倪某某。倪某某由于之前对自己的犯罪性质认识不清,拒不认罪认罚。通过观看认罪认罚宣传片和驻所检察官面对面进行的沟通交流,在检察官的悉心释法说理下,在押人员倪某某对自己触犯的罪行有了新的认识,在知悉了认罪认罚和不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后,愿意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通过“4.16双维护”活动,既维护了监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也维护了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了解了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基本掌握了在押人员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的情况,有效畅通了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和咨询渠道,努力提高了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