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院积极推动“河(库)长+检察长”机制工作,大力开展涉河库保护领域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我院把河(库)长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多次召开调度会,高位推进工作。成立食药环刑事、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抽调骨干力量,高质量办理案件。与县河长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库保护。
二是创新办案模式。我院通过采用公开听证、诉前磋商、公开送达等方式,创新办理涉河库保护领域案件模式。实行大案要案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评议,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诉前磋商程序的作用,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短时间能整改到位的,适用磋商程序,达到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采用公开方式送达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场见证,并提出整改意见,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三是取得较好成果。2021年,我院共办理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涉河库保护领域刑事案件41件,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涉国家湿地公园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垃圾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有关部门清理饮用水水库岸线3.7公里,清理各类垃圾38吨,有效的维护了河库生态环境。
我院将持续在河(库)长制工作发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提升人居生活环境,为河库保护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