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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2-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成长不期而遇,寒假如期而至。走出校园的日子里,孩子的平安和健康是你我共同的心愿与责任。在孩子成长的漫漫征途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关怀、司法保护缺一不可。我们真诚地希望与家长朋友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在这里,我们真诚地提示以下几点,希望对家长朋友和同学们有所帮助:

一要重表率,立榜样。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怎么样,孩子就会学着怎么样。为了让孩子变得更优秀,家长自身更要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开启孩子的美好心灵,塑造孩子的健全人格。要重视传统美德教育,以良好的家风家训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诚挚地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做孩子的聆听者、保护者、引路者,用法治理念和思维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开展家庭教育时坚持做到“五个要”:一是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是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是要注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是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二要善引导,重纠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长期不断的教导校正,即便是表现优秀的孩子,也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要培养孩子的日常良好习惯,鼓励孩子多参加集体活动、户外活动,注意培养孩子的情商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要防范孩子沉迷网络,尤其是避免其接触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影视作品、视频直播和网络游戏。据检察机关研究分析,一部分未成年人之所以会违法,有很大比例是因为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或结交恶友所致。父母要在孩子青春期特殊阶段加倍留意其思想动态、困难疑惑、情感期盼等表现,适时疏解引导。在开展家庭教育和承担保护责任时,重点关注孩子的“九类行为”:(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若您的孩子有上述情形的,其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需即时制止和管教。

三要多陪伴,勤交心。父母无论工作再忙,每天也要抽出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注意培养孩子的同情心和换位思考能力,塑造孩子善良、积极、乐观、开朗的性格。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部分涉罪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就是由于缺少与家人沟通,长期得不到家人的陪伴和关爱,遇到问题因害怕大人责骂而选择独自面对,最终由小事情酿成了大悲剧。如本院办理的一起校园暴力引发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在校园内长期遭受校园暴力没有引起家庭、学校的足够重视,继而无法排解情绪,由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施害者,冲动之下触犯了法律。孩子不会无缘无故地使用暴力,只有找到“病根”在哪,才能对症下药。家庭教育对人性塑造至关重要。有些家长忙于生活,忽略了与孩子的沟通。孩子为引起注意,便开始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孩子犯错时,父母则通常采用打骂作为教育手段,久而久之形成了孩子灰暗心理,导致未来在强烈的心理冲突中,一点小小的刺激就会引发孩子激烈的反应。另外,孤独缺乏陪伴也会成就暴力。父母忙于工作,给予孩子陪伴的时间太少。事实证明,缺乏陪伴、内心孤单的孩子,处事走极端的机率更高。因此,在当好家长的同时,又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让孩子愿意、乐于和你分享心中的“小秘密”,以便及时了解孩子心中的想法,消除隐患。请家长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放下工作、放下手机,多陪伴孩子,尽可能地了解孩子,走进他们的心里。

)尊重与信任孩子,鼓励孩子自主计划假期生活,划界限、立规则给予孩子温和而坚定地爱与自由。

)鼓励孩子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加孩子假期生活的充实度,提升自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开展亲子共读、游戏等活动,让孩子感受亲情温暖,丰富假期生活。

四要常提醒,防性侵。近年,性侵案件频发,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让受害家庭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令人扼腕叹息。如何加强防范?一是加强性教育。很多孩子之所以防范意识不强,主要是因为学校、家庭对孩子的性教育缺失。虽然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宣讲防性侵的法律知识,但遇到家庭离异、过早辍学、父母不能有效引导等因素后,学习的效果大打折扣。当一个不懂自我保护的孩子,在面临外边世界的各种诱惑时,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因此父母要加强性引导。从孩子性启蒙到性懵懂的关键年龄阶段,家长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教育孩子正确认识性知识,学会控制性冲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预防熟人作案。性侵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是邻居、熟人,他们抓住孩子对熟人的防范意识弱的心理,伺机下手。三是谨慎交友。随着现在交友工具的增多繁杂,通过陌陌、“摇一摇”、“附近的人”等方式,陌生人也能隔着电脑成为“熟知”的人。很多涉世未深的孩子沉迷网上交友,网友龙蛇混杂,骗财骗色的很多。家长一定要对孩子交网友、见网友的事立规矩、严把关,不能擅自见网友。四是外出注意安全。大部分性侵类案件的发生,都是在车内、宾馆、野外等一些隐蔽又难觉察的地方,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地方便于实施犯罪,另一方面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想通过隐蔽的地点逃避侦查。因此,提醒孩子外出要结伴而行,不走行人较少的地方,不深夜回家,打车坐后排,密切关注行车路线,与父母家人时时保持联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另外,在事实面前,法律需要讲求证据。我们在痛心受侵害女孩儿们的遭遇时,很多时候也为她们没能及时站出来指控犯罪感到惋惜,经常因为没能第一时间把证据保存好,延误了取证时机,导致惩治犯罪的难度加大。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家长们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也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携手,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2022117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 方金枝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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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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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2-01-19  作者: 

@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成长不期而遇,寒假如期而至。走出校园的日子里,孩子的平安和健康是你我共同的心愿与责任。在孩子成长的漫漫征途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关怀、司法保护缺一不可。我们真诚地希望与家长朋友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在这里,我们真诚地提示以下几点,希望对家长朋友和同学们有所帮助:

一要重表率,立榜样。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怎么样,孩子就会学着怎么样。为了让孩子变得更优秀,家长自身更要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开启孩子的美好心灵,塑造孩子的健全人格。要重视传统美德教育,以良好的家风家训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诚挚地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做孩子的聆听者、保护者、引路者,用法治理念和思维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开展家庭教育时坚持做到“五个要”:一是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是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是要注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是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二要善引导,重纠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长期不断的教导校正,即便是表现优秀的孩子,也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要培养孩子的日常良好习惯,鼓励孩子多参加集体活动、户外活动,注意培养孩子的情商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要防范孩子沉迷网络,尤其是避免其接触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影视作品、视频直播和网络游戏。据检察机关研究分析,一部分未成年人之所以会违法,有很大比例是因为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或结交恶友所致。父母要在孩子青春期特殊阶段加倍留意其思想动态、困难疑惑、情感期盼等表现,适时疏解引导。在开展家庭教育和承担保护责任时,重点关注孩子的“九类行为”:(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若您的孩子有上述情形的,其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需即时制止和管教。

三要多陪伴,勤交心。父母无论工作再忙,每天也要抽出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注意培养孩子的同情心和换位思考能力,塑造孩子善良、积极、乐观、开朗的性格。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部分涉罪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就是由于缺少与家人沟通,长期得不到家人的陪伴和关爱,遇到问题因害怕大人责骂而选择独自面对,最终由小事情酿成了大悲剧。如本院办理的一起校园暴力引发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在校园内长期遭受校园暴力没有引起家庭、学校的足够重视,继而无法排解情绪,由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施害者,冲动之下触犯了法律。孩子不会无缘无故地使用暴力,只有找到“病根”在哪,才能对症下药。家庭教育对人性塑造至关重要。有些家长忙于生活,忽略了与孩子的沟通。孩子为引起注意,便开始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孩子犯错时,父母则通常采用打骂作为教育手段,久而久之形成了孩子灰暗心理,导致未来在强烈的心理冲突中,一点小小的刺激就会引发孩子激烈的反应。另外,孤独缺乏陪伴也会成就暴力。父母忙于工作,给予孩子陪伴的时间太少。事实证明,缺乏陪伴、内心孤单的孩子,处事走极端的机率更高。因此,在当好家长的同时,又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让孩子愿意、乐于和你分享心中的“小秘密”,以便及时了解孩子心中的想法,消除隐患。请家长朋友们做到以下几点:

)放下工作、放下手机,多陪伴孩子,尽可能地了解孩子,走进他们的心里。

)尊重与信任孩子,鼓励孩子自主计划假期生活,划界限、立规则给予孩子温和而坚定地爱与自由。

)鼓励孩子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加孩子假期生活的充实度,提升自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开展亲子共读、游戏等活动,让孩子感受亲情温暖,丰富假期生活。

四要常提醒,防性侵。近年,性侵案件频发,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让受害家庭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令人扼腕叹息。如何加强防范?一是加强性教育。很多孩子之所以防范意识不强,主要是因为学校、家庭对孩子的性教育缺失。虽然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宣讲防性侵的法律知识,但遇到家庭离异、过早辍学、父母不能有效引导等因素后,学习的效果大打折扣。当一个不懂自我保护的孩子,在面临外边世界的各种诱惑时,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因此父母要加强性引导。从孩子性启蒙到性懵懂的关键年龄阶段,家长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教育孩子正确认识性知识,学会控制性冲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二是预防熟人作案。性侵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是邻居、熟人,他们抓住孩子对熟人的防范意识弱的心理,伺机下手。三是谨慎交友。随着现在交友工具的增多繁杂,通过陌陌、“摇一摇”、“附近的人”等方式,陌生人也能隔着电脑成为“熟知”的人。很多涉世未深的孩子沉迷网上交友,网友龙蛇混杂,骗财骗色的很多。家长一定要对孩子交网友、见网友的事立规矩、严把关,不能擅自见网友。四是外出注意安全。大部分性侵类案件的发生,都是在车内、宾馆、野外等一些隐蔽又难觉察的地方,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地方便于实施犯罪,另一方面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想通过隐蔽的地点逃避侦查。因此,提醒孩子外出要结伴而行,不走行人较少的地方,不深夜回家,打车坐后排,密切关注行车路线,与父母家人时时保持联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另外,在事实面前,法律需要讲求证据。我们在痛心受侵害女孩儿们的遭遇时,很多时候也为她们没能及时站出来指控犯罪感到惋惜,经常因为没能第一时间把证据保存好,延误了取证时机,导致惩治犯罪的难度加大。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家长们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也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携手,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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