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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工作,杜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再犯罪等现象。近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发展。
在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某司法所有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李某某,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由祖父母负责监管,两人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整日意志消沉,无所事事。李某某家庭经济条件又不好,负债较多,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减轻家庭的负担。在了解到朱某、李某某的思想动态后,本院立即向某司法所提出了在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在基础上,积极帮助未成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学习或就业,及时解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包袱,促使他们找到归属感的监督意见。
某司法所对本院的监督意见高度重视,结合朱某、李某某的工作能力情况,积极与万年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在某陶瓷有限公司为朱某、李某某找到了工作,工作稳定后的朱某、李某某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均表示今后一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真诚的进行自我改造,争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
通过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大力推动了未成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更好的融入社会,大大提升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实现了检察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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