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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根据《江西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迁移工作。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明确了我县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内容和标准。经过实地走访核查,目前全县已经完成187座零散烈士墓集中安置迁葬,192座烈士墓就地整修;新建3个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区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同时,近期将通过实地核查督导和上报整修前后实物对比照片相结合的形式,完成全县零散烈士墓整修迁移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我县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有序推进。
革命烈士为革命事业献出宝贵生命,战争年代一些烈士牺牲后就地安葬,形成零散烈士墓,但是每一位烈士都不能被遗忘。坚持以人为本,在平衡好烈士墓园保护和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同时,充分尊重烈士遗属意愿,不能为了便于管理,“一刀切”将零散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或者烈士墓集中安葬墓区。 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铭记英雄,就是要传承革命文化,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同时,如发现零散烈士墓保护不到位、严重破坏革命文物历史风貌的情形,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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